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马其顿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马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近日马其顿税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中国公司须注意
2004-10-12 20:12
  最近,马其顿税务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税收规定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近日位于首都斯科普里市中心的我一中国商店由于在售出一个价值为16代纳尔(约合4元人民币)的玩具后,未给顾客开具小票而遭到处罚,一是罚款55000代纳尔,二是封店一个月。
根据马税收的有关规定,顾客在购买商品后,商店必须用收款机打出售货小票交给顾客,若顾客未带走小票,商店应将此小票至少保留半小时,以备检查。
目前,马其顿共有16000多个公司,而税务局只有70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负责230个左右公司的查帐工作,由于工作任务重,主要靠抽查方法。
今年,马其顿的经济不振,商业也比较萧条,但专卖中国商品的商店生意比较好一些,因此,税务部门对中国商店的抽查近期很频繁。同时,也有多家马其顿商店受到处罚。相对于我国内和中东欧地区,马税收规定一直执行的较为严格。不久前新颁布规定,所有在商店出售的商品都要贴上马其顿语的说明,而基本不管该商品体积或面积有多小。因此,我们希望已经在马经营的或拟开拓马市场的中国公司不要把在国内或中东欧地区经商的某些习惯做法带到马其顿来,不存侥幸心理,要严格遵守马其顿的规定。

驻马其顿使馆经商处
2004-10-12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马其顿经商参处邮箱